关于选派学生赴台湾友好学校研修的通知

栏目:通知公告  发布时间:2014-09-17
根据我校与台湾各友好学校签订的学生交流协议,我校拟选派学生于2015年春季赴台湾研修一个学期。具体情况如下:

一.申请条件:

1. 我校在读二、三年级学生;研究生一、二年级学生;

2. 专业对口(相关专业请参见各高校网站);

3. 思想品德优秀,学习成绩优异,身体健康;

4. 家庭经济条件较好,能够承担所有赴台费用

二.研修期限:

2015年2月底-2015年6月底(实际抵、离台时间以对方校历为准)。

三.赴台费用

1.根据校际交流协议,研修生包括公费交换生和自费研修生两类。公费交换生在台湾学习期间免交对方大学的学杂费。自费研修生需缴纳对方学校学杂费。

所有项目参加者将按照“苏州大学学生赴国(境)外大学交流学习收费管理办法”【苏大财< 2014>5号】规定缴纳本校学费。独立学院参加校际合作项目赴国(境)外大学学习的学生,按独立学院学费标准向学校缴纳学费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参加校际合作项目赴国(境)外大学学习期间,按我校学费标准向学校缴纳学费。

台湾各友好学校一个学期的学杂费收费标准以各大学公布的为准(收费标准视公立/私立、专业、本硕博层次等因素不同约在5万-7万新台币之间;1元人民币约折4.8元新台币)。

2.往返机票、食宿、交通、保险、书籍、办证、个人旅游等费用自理。在台期间每月生活费(伙食、交通)约1.5万新台币;宿舍费一个学期约为1万—4万新台币(各高校提供的住宿标准不一样,有5-6人房、4人房、两人房、一人房等区别,因而收费标准有差别)。保险、书籍、办证等杂费约数百元人民币。学生出境前需自行购买境外保险(险种包含意外伤亡、重大突发疾病等)。

3、学生如需申请出国境学习奖学金,按教务部、研究生院文件规定执行。导师科研经费充足的,经批准可以资助或部分资助研究生申请本项目。

四.报名流程

在国际合作交流处(港澳台公室)网页上下载“苏州大学学生出国(境)留学申请报名表”,填妥后经所在学院(部)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,连同一份最新学习成绩单去教务部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科(东区凌云楼5楼)或研究生院(校本部蕴秀楼)审核盖章后,递交至港澳台办公室(校本部怡园楼413、415室)。

五.报名截止时间: 2014年 9月26日(周五)中午12:00截止。请欲申请的同学尽早提交材料。

联系人、电话及邮箱:茹老师67163750;ruxiang@suda.edu.cn

梅老师65227170;meilin@suda.edu.cn

附:台湾友好学校名单及可接受研修生计划数

学校

公费交换生

自费研修生

学校及专业介绍

登录网址

东吴大学

5

15

www.scu.edu.tw

*东华大学

5

www.ndhu.edu.tw

*台湾大学

0

5(限研究生、英语好、理工农医类专业优先)

2(法学院院系际交流名额)

www.ntu.edu.tw

*台湾科技大学

2(理工、建筑、艺术类专业优先)

0

www.ntust.edu.tw

*云林科技大学

2

5

www.yuntech.edu.tw

*台湾艺术大学

2

5(限艺术学院、文学院、金螳螂学院、音乐学院等相关专业)

www.ntua.edu.tw

中华大学

5

5

www.chu.edu.tw

世新大学

0

10

www.shu.edu.tw

元智大学

2-3(限硕博士生)

5(该校通讯、电子等工科为优势学科)

www.yzu.edu.tw

*台北市立大学

5

该校教育学、体育学为优势学科

www.utaipei.edu.tw

中州科技大学

若干

若干(定向独立学院)

www.ccut.edu.tw

说明:1、上述学校带“*”号为“国立”或“市立”大学。

2、各学校相同专业可以调剂,请学生按顺序填写三个学校的志愿.

3、各学院(部)或学生本人自行联系的赴台一学期研修生项目对照本通知执行。

苏州大学学生出国(境)项目申请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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